2005年3月,经锡盟机构编制委员会锡机编发[2005]3号文件批复,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金融工作办公室正式成立。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研究制定全盟地方金融发展机构,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,规范金融秩序,衔接全盟重大信贷项目,审核投资基金的设立,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,研究分析全盟金融运行和行业发展动态,及时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及建议;负责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的规划、指导和协调工作,按照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和制度,协助金融监管部门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规范管理,对新建、改组地方金融证券机构提出审核意见;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协调、指导,协助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地方金融证券机构及有关中介机构金融业务,参与金融证券市场管理,指导地方金融业、证券业和保险业等行业协会的自律性管理;负责全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,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,监管信用中介机构;监督管理盟本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,指导全盟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;负责全盟企业上市的筹划、组织、协调和推动工作,对拟上市企业发行股票提出审核意见,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,参与依法审批国有控股、国有参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股权变更,组织有关部门审批非国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股权变更;协调企业债券发行工作;承办行署交办的其他金融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