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标题文档
首页 | 工作动态 | 金融合作 | 金融规划 | 金融机构 | 金融信息 | 金融市场 | 金融常识 | 金融理财 | 利率查询 | 留言板
  锡林郭勒盟金融办公室 > 金融信息
内蒙古: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鼓励创业
2009-01-15 08:14:00
〖发布日期:2009-01-15〗〖作者:青格勒图〗
〖字体: 〗〖背景色: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(默认色)〗〖打印本稿〗〖关闭


  内蒙古: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鼓励创业

  

   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了解到,内蒙古将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,由持《再就业优惠证》的下岗失业人员,扩大到城乡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所有初始创业者。 

  据介绍,国有商业银行、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积极承担小额担保贷款业务,并将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5万元。对创业能力强、创业项目质量高、带动就业人数多的,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8万元。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,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人均10万元。 

  同时,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,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,可展期1年,展期不贴息。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比例达到1:5以上并按劳动合同法履行用工手续的,经劳动保障主管部门认定,可以重复享受担保贷款支持。 

  此外,初始创业者贷款的反担保人由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,扩大到有稳定收入来源,且收入水平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所有人员。对有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,但自身无法解决反担保问题的,就业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反担保推介服务。 

  据悉,内蒙古还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奖励机制,按各地当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额的1%奖励担保机构。当年实际到期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到96%以上的,按回收额的3%奖励小额贷款担保机构。担保基金规模当年增长5%以上的地方,享受中央财政按当年新增担保基金总额5%的资金支持,同时自治区财政给予5%、盟市财政给予不低于5%的资金支持,充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。

(北方经济报   勿日汗 )

  

打印本稿〗〖关闭〗   
 
相关附件:

相关信息:
政务公开
  重点工作
  领导介绍
  单位职责
  机构设置
  通知公告
  计划总结
  部门文件
  政策法规
  文件下载
便民服务
  常用电话   专利检索
  天气预报   网址大全
  查万年历   报刊大全
  公 积 金   医  保
  联通话费   移动话费
  学历查询   物价查询
  航班时刻   列车时刻
  股市查询   网址大全
  查万年历   报刊大全
 
版权所有:锡林郭勒盟行署金融办
电话:0479-8270228  传真:0479-8278311  邮箱:alatapaper@126.com
蒙ICP备06002797号